• 2020-06-11 1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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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海北州纪委监委6月10日经过当地媒体"海北新媒"通报2起不担任不作为典型事例。详细事例如下:

    1.门源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申顺龙在干部调查中渎职失责等问题。2015年5月,以申顺龙为组长的门源县委调查组在未调阅调查目标干部人事档案、未仔细核实调查目标身份、未详细审查调查目标政治面貌的状况下,为杨某等拟提任人员出具调查资料,将调查状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导致县委将不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干部杨某提任为县国土局广州疤痕医院党组成员、副局长。2020年3月,申顺龙遭到党内正告处置。

    2.刚察县哈尔盖镇党委书记南久多杰实行榜首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和哈尔盖镇派出所所长索南才让实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7年至2018年,南久多杰在担任刚察县哈尔盖镇党委书记期间,发现贡公麻村虚报冒领和套取犁地地力维护补助资金174.11万元的问题后不陈述、不处置。2019年8月,南久多杰将哈尔盖镇派出所供热管沟工程承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施工,且未对施工进程进行有用监管,致使施工进程中发作3人逝世、1人受伤的较大出产安全事故。2020年3月,南久多杰遭到党内严峻正告、政务记大过处置。哈尔盖镇派出所所长索南才让遭到政务正告处置。

    上一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鼓舞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任新作为的定见》,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鼓舞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任新作为的辅导定见》,州委下发《海北州鼓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旗帜明显鼓舞干部干事创业、担任作为。但仍有单个党员干部存在站位不高、疏于职守、松懈责任、消沉敷衍等不担任、不作为问题,既贻误作业开展、损坏干事创业环境,也严峻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以上3名党员干部进行严厉问责,充分体现了州委狠抓作业执行的明显情绪,也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任、失责必追查的激烈信号。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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