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1-03 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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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出台中小校园食物安全办理方法 食堂制止加工四季豆等高危险食物

    中新网成都1月3日电 (记者 贺劭清)记者3日从四川省教育厅得悉,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来出台《四川省中小校园食物安全办理方法》(简称《方法》),将对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校园、中等职业校园、义务教育校园(以下总称校园)的食物安全办理,3月1日起开端施行。

    《方法》要求,校园食堂坚持公益性准则,不得盈利。校园除制止收购、运用食物安全法明令制止生产运营的食物及食物相关产品外,制止收购、储存、运用亚硝酸盐(包含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制止收购、运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制止校园食堂制售冷食类食物(生果在外)、生食类食物、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制止校园食堂加工制造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马铃薯等高危险食物。

    《方法》要求,校园实施食物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校长担任制,校长是食物安全榜首责任人。民办校园的举行者应当保证校园食物安全投入并对食物安全担任,执行校长担任制,催促校长实施食物安全办理责任。校园应当树立由校园担任人、教职工代表、学生ddos防御代表、家长代表等参加的食物安全民主监督机制;会集用餐的校园应当组织相关担任人陪餐,有条件的校园,能够依据家长请求,有计划地挑选家长代表陪餐;在校园食堂就餐的教职工和陪餐人员应当与学生同食堂购餐。

    《方法》还指出,校园应当加强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物出售场所的食物安全办理。非寄宿制校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物出售场所;校园校门外5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物摊贩运营活动区域。食物摊贩依照《四川省食物小作坊、小运营店及摊贩办理条例》办理。

    当校园存在食物安全隐患,未及时采纳办法消除的;校园食堂食物安全危险分级等级鉴定达不到规则要求的;明厨亮灶建造达不到规则要求的;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校园职业主管部门能够对校园相关担任人进行约谈。

    此外,民办校园举行者未保证校园食物安全投入、执行校长担任制、催促校长实施食物安全办理责任的,由食物安全监督办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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