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7-29 18: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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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周村命案五被告22年后被判无罪,从死缓到无罪背面发作了什么?

      22年前一同错综复杂的命案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涡阳县大周庄南张村发作了一同命案。

      乡民周继顶一家五口被砍伤,其女周素华当场逝世。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同村的5名年轻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

      在一审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都断定无罪的状况下,被害人父亲在法院喝农药自杀,判定终究改动了走向——5人中,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无期,2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多年来,5人一向坚称自己无罪,且一向坚持申述。

      2017年1月,安徽高院决议再审。2018年4月11日,该案迎来终究宣判,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无罪,五人当庭痛哭。

      命案发作后的20多年间,牵扯其间的人遍尝痛苦。周继坤服刑20年,错过了陪同孩子生长,也错过了为父亲尽孝。周正国说自己的妻子患有精神分裂,15岁的女儿在他出狱前一年,因被嘲讽父亲是杀人犯、母亲是“精神病”而自杀。周在春父母双亡,他说自己出狱后孤身一人,常常借宿在亲戚家。

      22年前,5人被断定为凶手,并以“成心杀人罪”被判重刑,22年后,再审改判无罪。与22年前比较,这起案子的根据并无改动,当年警方究竟因何断定这5名乡民就是凶手?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定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当年侦办困难重重:没有根据,只要言证

      当年大周村命案的侦办困难重重:第一个阶段警方建立专案组,侦办数月却未能破案;时隔半年后,警方充沛了警力、加强了侦办力度、进入第二阶段侦办,终究宣告破案。

      据民警介绍,案子侦办的第一阶段没有取得痕迹根据,在现场勘验记载中没有关于足迹、指纹、凶器等信息。在案子侦办的第二阶段,专案组曾打开大规模的根据搜索,但未能找到有价值的根据。也正因如此,他们加强了对言证的收集。

      当年专案组经过剖析造访取得的信息,扫除了情杀、经济纠纷、惯犯流窜作案、掠夺资产等等可能,当年专案组的“作业阐明”显现:“3月12日专案组发现了一个严重头绪。在发案的当晚有人聚在一同喝酒,并在现场邻近呈现。作案严重嫌疑人又聚集在前专案组受审过的周继坤、周家华身上。”1997年4月,警方出具了破案陈述表:“一举捕获周继坤、周家华、周正国、周在化、周在春5名违法嫌疑人,经突审,5人告知了违法进程”。

      1998年9月,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成心杀人罪对周继坤、周家华等5人提起公诉。可是在尔后的司法进程中,出人意料的巨大变故令所有人始料未及。

      被害人父亲预知一审判定 自杀改动判定走向

      第一次开庭审理之后,周继顶在庭长巫继成的办公室,喝下了一瓶农药,三天后在医院逝世。

      “他们是杀人犯,然后巫继成说的无罪,我爸一气之下自杀了”,周继顶的二女儿周春华说,在一审判定之前她父亲就知道了“将判无罪”的音讯,而透露音讯的人是其时的审判长巫继成。

      周春华: 咱们两个一块去阜阳中院去找巫继成,我爸又跪着给他磕头就说我姐死了,这事就不问了吗?其时我也跪在那磕头,第二天早上五六点钟不叫我去了,一个人去就自杀了。

      记者: 带着农药去的,其时你们知道这个事吗?

      周春华: 假如家里面人知道的话肯定会阻挠,不知道他去自杀喝农药,想讨个说法。

      根据法院有关规则,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评论等内容都归于内部作业隐秘,禁止办案人员向当事人走漏。但巫继成表明,周春华所说并非实情,在周继顶自杀的前一天他没见过这父女二人,也从未向周继顶走漏过审委会的作业隐秘。

      周继顶自杀5个多月之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继坤、周家华两家与周继顶素有积怨,后因置疑周继顶告他们超生,遂发作报复之念。1996年8月25日夜,被告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在周继坤家喝酒,其间,周继坤提出拾掇周继顶。当夜12时许,五被告人别离带着菜刀、斧头号凶器窜入周继顶家……经法医鉴定,周素华之死系颅脑损害逝世,周继顶、刘素英、周春华的伤情属重伤,周保华的伤情属轻伤…… 周继坤和周家华判处死刑游戏情报站,周在春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周在化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判定后,周继坤等5名被告不服判定提出上诉。1999年7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实际不清、根据不足”为由将案子发回重审。

      2000年2月23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做出一审判定:周继坤、周家华被判处死刑延期两年履行,其他三人维持原判;几个月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撑了阜阳市中院的一审裁决。尔后,周继坤等5人在监狱里开端了绵长的刑期和申述。

      从死缓到无罪,理由安在?

      周晓冬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从2014年开端,参加这一案子的复查和再审作业。周晓冬说,他们这次检查的要点,是被告人自己的有罪供述,以及证人的证言,他们把被告人供述和根据进行了相应的比照,发现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得不到确保,“这5个人对成心杀人的违法实际,都现已承认了,成果对作案工具究竟从哪来的,扔到哪里了,这么一个很简单的工作,却老是讲不清楚。包含其它行走路线、损伤目标都有相应的对立。”

      但原办案民警以为,当年他们发现嫌疑人的供述中,虽然有自相对立的疑点,可是也有与实际符合的内容:例如对作案现场细节的供述,从侦办的视点剖析,未曾到过现场的人,不可能知晓这些细节。

      但周家华,周继坤、周正国、周在春表明,他们曾遭受刑讯逼供,“我也不知道讲了什么,横竖就是他们怎样讲我怎样念的。”

      据了解,当年检方曾专门就此做过查询,但法庭终究没有采信5人对警方的指控。

      命案发作的1996年,我国初次对《刑事诉讼法》进行批改。在根据方面从本来的7条规则,仅增加了1条关于保护证人的新规,与后来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次大修对根据规则的严重革新,彻底不可同日而语。而当年在遵从“两个根本”理念的司法实践中,呈现根据不很充沛、乃至貌同实异的状况,司法机关更倾向于,挑选从有利于保护社会安稳、打击违法的视点动身进行判定。

      记者: 我经常在判定书里,能够看到这样一个表述,就是根据要的确充沛,什么样的根据叫的确和充沛?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 陈林斋: 那就有必要,实际要彻底清楚,根据的确充沛,各方面的状况都得相符合,不能有对立。

      记者: 您觉得假如放在这个案子,能够到达这个要求吗?

      陈林斋: 不具备,最少其时以为这个案子五人,有个严重的作案可能。假如说不判,你宣告无罪,假如放纵了坏人怎样办。

      记者: 其时为什么您觉得不具备判无罪的条件?

      陈林斋: 根据其时法律要求,法律环境,不太可能的。不判也不可,判死刑呢,这个没把握。所以就做个留有余地的判定,不要判死刑,假如搞错了那就麻烦了。判死缓这也就是还留有余地的判定。

      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2次大修,根据规则从8条增加到16条,其司法解释规则也增加了41条。在理念方面更是发作了巨大的革新:除了断定“不合法根据扫除”外,对根据要求更加严厉和完善。

      周晓冬以为,这个案子从最终的检查定论来看归于疑案,根据不足,不能断定被告人有罪,根据疑罪从无的准则,宣告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4月1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对“周继坤、周家华等5人犯成心杀人罪”的再审裁决:判定如下,原审被告人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无罪,能够申请国家赔偿。

      周晓冬: 疑罪从无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很无法的挑选,一方面,案子有很多的根据指向被告人,另一方面,根据也没有到达的确充沛的证明规范。从保障人权的视点来说,假如根据不足的状况下强行定案的话,的确很有可能会委屈无辜,假如这种可能性一旦成为实际,真实的凶手永久逍遥法外,这种局势,我想也不是被害人期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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