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3-25 15: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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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陕西蛋糕培训潼关少年失踪案:救助站放行,两作业人员被判玩忽职守

    陕西潼关少年陈元(化名)已失踪2年7个月。

    2015年7月,13岁的陈元离家出走至湖北,湖北、陕西两省五地救助站打开救助,可是,在把他护送至潼关县救助站后,陈元被救助站作业人员放行“单独回家”,进而失踪。该事情于2017年4月经媒体曝光后,两救助站作业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立案查询。

    我国裁判文书网近来发布的判决书显现,2018年2月8日潼关县公民法院一审确定潼关县救助站副站长陈某、作业人员张某犯玩忽职守罪,但鉴于两人违法情节细微、认罪态度好,免于刑事处置。

    3月25日,陈元的家人告诉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时至今日,陈元依然没有回家。

    13岁少年失踪

    2017年4月23日,陕西《三秦都市报》一篇标题为《开裂的救助链——潼关救助站里的失踪少年》的报导引爆言论。

    陈元是父亲的掌中宝。三秦都市报图

    报导称,潼关县安泰镇毛沟村陈群(化名)的儿子陈元于2015年7月离家出走在湖北襄阳被发现后,曲折送至潼关县救助站,成果从救助站走丢了,至2017年4月已失踪1年8个月。生于2002年的陈元,失踪时只需13岁。

    2013年,陈群在离家5公里外的县城开了一家电焊铺营生,他有三个儿子,陈元是他的三儿子。陈群回想,2015年7月4日晚儿子出走,其时他以为又跑出去上网了,第二天一大早骑着电动摩托去网吧找儿子,成果没找到。时隔近一个月,陈群接到来自湖北的电话,得知儿子被送到当地救助站,全部安好。

    依据民政部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日子无着的漂泊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作业规程》在第三节“接送回来”中规则: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其他特别困难过助人员,应当由其亲属接领回来。亲属不能接领特别困难过助人员回来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状况后组织接送回来。联络受助人员返家时,其家人清晰表明不接纳的,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提早联络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和居(村)民委员会参与,请其依法保护返家人员权益。

    上述报导称,陈群随后连续接到消息,儿子陈元已被从湖北送到陕西渭南市救助站,村主任还告诉他去渭南市接儿子,但陈群说他其时感冒了,也想着有人送娃,所以就给渭南救助站在电话里说“暂时还去不了”。几天后自己康复,还没看到儿子回家,他电话问询得知,陈元已被护送到潼关县救助管理站。随后,陈群来到潼关县救助站,成果被奉告“让他自己当天就回去了”。

    可是,陈元就此失掉消息,陈群说自己和亲朋到河南、山西多地寻觅无果。

    “县救助站在这一点上的确有职责”

    陈元于2015年7月4日离家出走后,是怎么从陕西渭南市潼关县城到了500公里之外的湖北襄阳市区,现在不得而知。

    据潼关县法院的判决书显现,湖北襄阳市公安局华夏派出所曾出具证明,在陈元离家出走后的2015年7月30日15时许,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一小区门口捡到一个小孩需求协助,派出所将男孩接回,之后送到救助站。7月31日,襄阳市救助站接纳华夏派出所转来的陈元后,给陈群打电话核实,随后通过湖北十堰市救助站、陕西省安康市救助站,于2015年8月3日将陈元送到渭南市救助站。渭南市救助站通过对陈元的心思引导和教育后,于8月11日上午10时许,将陈元送至潼关县民政局救助站。

    法院审理查明,陈元被送到潼关县救助站后,救助站副站长陈某即联络陈群地点的安泰镇民政办干部屈某,民政干部又告诉了陈元地点村的村主任,村主任及时告诉陈群到县民政局救助站领陈元回家,可是陈群回绝领陈元回家。在此期间,陈某及救助站作业人员张某等人别离轮番看守照料陈元,当日下午4时许,陈元和救助站人员发生争执要求脱离救助站,救助站副站长陈某让王某开车将陈元送回去,在王某下楼取车期间,陈某、张某让陈元单独脱离潼关县救助站。

    被告人陈某供述称,接纳到陈元的当天正午,救助站给陈元买了吃的,后来陈元一向闹情绪,不愿意合作,坚持要脱离,“并说他自己能回到家里去,不合作处理脱离手续,我看没有办法管,也没有条件管他住宿,由于咱们只需一间办公室,所以就让他回家了”。

    “其实从民政局门口美好路北段出去,过三个红绿灯,开车去陈群家只需五分钟。”潼关县民政局相关人士后来在承受媒体采访时摇头叹息:“前面都按程序走,可是没有坚持走好最终这一步,成果出了问题了,县救助站在这一点上的确有职责。”

    追责:两救助站作业人员被科罪免刑

    判决书显现,2016年6月,陈群寻子未果,曾到陕西《三秦都市报》反映该事情,2017年4月23日,《三秦都市报》报导后,引发言论重视。

    报导称,潼关县民政局杨超宇副书记在承受采访时表明:找到陈元下落是要害。民政局在持续寻觅的一起,一向敦促陈群报警,这样能够得到警方协助。由于在陈元交代进程的最终一步出了疏忽,民政局领导和涉事作业人员现已做好了承受处置的预备。

    2017年4月25日,潼关县民政局救助站副站长、负责人陈某及救助站作业人员张某被潼关县公民检察院立案检查。当天,两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取保候审。

    随后,潼关县公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张某犯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潼关县公民法院于2018年1月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

    潼关县法院以为,被告人陈某、张某虽然在事业单位作业,可是依照法令归于受国家机关托付实行公事的人员,两被告人作为救助部分负责人未能严厉依照相关规则实行公事,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的罪名建立。鉴于两被告人未能彻底实行职务,违法情节细微,且被告人陈某、张某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认罪态度尚好,依法可从轻处置。

    2018年2月8日,潼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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