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玉焯 材料图
5月8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宣判辽宁省三菱空调售后服务电话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损坏推举、纳贿一案,对被告人郑玉焯以损坏推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纳贿所得及有关资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末至2013年头,被告人郑玉焯为中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以向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送手机、使用担任辽宁省财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的职权直接或许经过别人组织有些市财务局局长向省人大代表拉选票等手法损坏推举,共触及辽宁省11个市的7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层面高、地域广、人数多、情节严峻、影响恶劣。2012年末,郑玉焯为施行贿选,使用担任辽宁省财务厅党组书记、厅长职务上的便当,经过身边工作人员向时任辽宁省铁岭市财务局原局长孙耀民索要手机30部,价值15.6万元。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郑玉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以贿赂、使用职权拉选票等手法施行损坏推举做法,严峻妨害了人大代表自在行使推举权,情节严峻;使用职务上的便当,捐赠别人资产用于贿选活动,情节严峻,其做法别离构成损坏推举罪、纳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郑玉焯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当对纳贿罪从重处分;郑玉焯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认罪悔罪,活跃退赃,纳贿所得已悉数退缴,依法能够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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