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5-05 14: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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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西湖的旅行环境、景色特征,让国际游人感触西湖的湖山之美,即是"西湖禁泳"最足以服人的理由。

      在西湖"私行游水"该不该受罚?昨天,市民龚伯父诉西湖景色名胜区管委会一案在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管委会处分决议适用法律准确,裁量起伏规模妥当,驳回原告龚伯父的诉讼请求。

      《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规则,"制止在西湖内洗澡、便溺、洗刷污物和私行游水。"违者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而龚伯父"私行游水"的事实清楚,且已是第三次被处分,一审判决可谓依法有据。

      但"西湖禁泳"并非一个简略的法律疑问,某种层面上讲仍是一个"民生"疑问。这些年,"西湖该不该禁泳"、"贴沙河该不该禁泳"、"钱塘江该不该禁泳"的论题常常会引起观念截然相反的争辩,在这个疑问上,"以理服人"比"以法服人"更为要害。

      西湖禁泳,为何要禁?"污染水体""容易发生溺亡"都可以作为理由,但这两个理由是不是足以"服人",却要打一个小小的问号。西湖上非"私行"的、有组织的游水活动也不少,它们莫非就不会"污染水体"?大家爬山,碰到流泉飞瀑,总喜爱赤脚下水,莫非就把下流给"污染"了?至于安全疑问,2004年,北京玉渊潭公园"禁泳",社会学家郑也夫在《新京报》连发8篇谈论,力证"野泳"的正当性,其间一篇即是《逝世:游水与汽车的比照》:"比照汽车,我分外不解咱们为何要制止在天然水域游水。"

      咱们有必要拿出更能服人的理由,来证实"西湖禁泳"以及"禁钓"的正当性。仍是要说到郑也夫的"八评玉渊潭",其间有这么一段陌陌官网不大为人注意的话:"咱们不是每个公园都在游水啊,北海公园、紫竹院都没有游水。在北京拓荒一两个公园答应游水有啥不文明?"这段话恰恰反证出,杭州西湖与北京玉渊潭公园的本质区别:西湖是国家级景色名胜区,是国际文明遗产,是国际旅行胜地,她的景色是湖、是山、是文明、是船、是看景色的游人。是的,如果有那么几个垂钓者、游水者,也不失为一种"景色",但若真的放开了,还会是仅有的几个偷钓者、偷泳者吗?恐怕满湖都是游水的人,每年的夏日都要粉丝通官网像三亚、青岛相同,敞开一次"下饺子"形式,那么如此一来,西湖将是一个如何的西湖?苏堤白堤两头都是卖泳衣的,也不是不可能。

      "我从小就在西湖中游水",但西湖却并非"从小"即是国际文明遗产、国际旅行超级目的地。彻底可以说,保护西湖的旅行环境、景色特征,让国际游人感触西湖的湖山之美,即是"西湖禁泳"最足以服人的理由。咱们要做好宣扬,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让"西湖禁泳"变成全社会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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