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4-25 13: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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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庸(材料图)

      备受重视的金庸诉江南侵权一案将开庭审理。记者昨天从银河区法院得悉,查良镛(笔名:金庸)诉杨治(笔名:江南)、北京联合出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基地有限公司著作权吉三代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将于今天上午8时45分在银河法院审判大楼8楼的民事中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金庸以为,杨治未经其答应,很多运用其著作的独创性元素创造小说《此间的少年》并出书发行,严峻侵害了他的著作权。严峻阻碍了原告对自创著作的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金庸恳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当即中止侵略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做法,中止仿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毁掉库存图书;杨治、北京联合出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我国新闻出书报、新浪网刊登经法院审阅的道歉声明,向原告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杨治补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北京联合出书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其策划出书图书范围内承当连带责任;四被告一起补偿原告为维权所开销的合理费用20万元。

      面临控诉,江南则首要辩称,《此间的少年》在人物形象、人物联系、故事情节方面均不与金庸著作构成实质性类似,并无侵略金庸的权益,且金庸的损害补偿恳求已超越诉讼时效,不该取得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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