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处分决定书
湖北日报网音讯(通讯员 徐聪聪)4月18日,赤壁消防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而且逾期不改的沐足阁开出罚单。
近期,赤壁消防大队对辖区展开了消防产品专项查看,要点对人员密布场合运用的防火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灯等几类首要消防产品进行查看,并细心查阅了消防产品有关的质量查看陈述、合格证书等材料。经查看发现坐落陆水湖大路的一家沐足场合运用蓄光张贴式的分散指示象征,经现场淘宝优惠券查询工具判定为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消防法律监督人员当即下发《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场合期限替换其不合格的消防产品。
当消防大队法律监督人员在对沐足场合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场合未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替换。该场合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则。对此,赤壁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则,对该沐足阁给予人民币5050元的罚款,并对该单位负责人王某给予人民币530元的处分。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还联系人员密布场合典型火灾事例对该场合负责人宣讲了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损害。
下一步,赤壁消防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消防产品监督法律力度,持续加大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做法,不断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保证辖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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