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4月13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13日从河南省公安厅得悉,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他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婪、纳贿被移交司法机关。其间,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纪,终究完成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时间领薪酬"的意图。
经查询,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处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处理结业生分配、干部调集、公务员挂号和入警申报中,先后违规协助朱某某、张某、赵某某等多名档案造假人员在鹿邑县公安局获取公务员和差人身份,并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等资产。
2011年以来,邱海山为了给1993年出世、正在上小学的女儿邱某提前准备一份作业,先后违规处理了1988年出世的户口、2003年原开封警校结业的学籍、2003年7月到鹿邑县公安局作业的有关手续,终究为女儿获取到了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和财务薪酬。张季梅也使用职务便当,经过篡改年纪,假造结业生分配手续等文书、证实资料,将上中学的儿后代某某从淮阳县人民检察院"空转"到鹿邑县公安局,并在邱海山、刘萍的协助下,使孙某某从中学生水泥发泡稳泡剂厂家变身为国家干部。
现在,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人已被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别离遭到党政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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