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7日发布,被民间称作"河北王"的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涉嫌纳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交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申述。近来,常州检察院已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申述指控:被告人张越使用其担任中共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巨额常州乐道旧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资产,依法应当以纳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力,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依法保证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力。(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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