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制报讯(记者任优 通讯员郑媛报导)"我亲眼看着你在合同上签字的。"
"我哥哥不识字,更不会写字,你这合同上的签名必定不是他的笔迹。"
一份房子买卖合同让两边各不相谋,到底是买方在说谎仍是卖方不认账?3月14日,记者了解到这起发生在乌鲁木齐市的房子买卖胶葛原由。
1997年,从外地携家人来乌鲁木齐落脚的高海,以45万元的报价购买了田力三朋友的宅基地http://www.mi186.com/。因为其时宅基地划拨和房产挂号只能挂号在乡民名下,因而两边虽签订了房子买卖合同,但房子产权一直挂号在田力名下。
2000年,跟着乌市城市规划的开展,原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高海心想:集转国,那就能够把房子过户到自个名下了。谁知田力逝世,过户一事也停滞了。
2015年3月18日,高海联络到了田力的三弟田虎,田虎表明最初卖房,田力分给自个和二哥田江的钱太少,要高海再付46万元"过户费"。眼看房价逐年上涨,房本上写着他人的姓名一直不放心,高海容许了田虎的请求,付费过户。
次日,高海与田家二朋友签订了一份《房子过户协议》,几天后又签订了一份《房子买卖合同》。
同年11月,高海与田江、田虎来到房子产权挂号基地处理过户手续,田家二朋友不签字,反称:"再给咱们70万元,才签字。"
面临又一次加价,高海没有退让。2016年8月,高海一纸诉状将田家二朋友告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法官,我哥哥是个聋子,他也不识字,这合同上的字不是他签的,这房子在我哥一人名下,我在合同上签了字也不管用啊。"法庭上,田虎似乎早已准备好说辞。
听到这话高海急了:"不可能,我亲眼看见田江签的字,尽管他有听力妨碍,但并没有聋。"
"啥?我听不清,我不会写字,这不是我写的。"田江指着合同上的签字说。
见状,法官请求田江现场签字比对,田江很"合作"地在白纸上歪歪扭扭写下自个的姓名。
法官请求田江屡次在白纸上签字,作为司法判定的样本,可田江的字越写越歪曲。
工作就此相持。
"他们这么赖皮,就没有办法吗?"高海感受自个遇上了"老赖"。
"若他们真在赖皮,必定会有依据。"休庭后,案子主审法官刘萌表明。
刘萌想到,最初了解两边当事人信息时,田江表明自个已离婚。若经过法院诉讼离婚,那判定书和笔录上必定会有签字;假如经过民政局离婚,离婚协议和离婚请求书上也会有签名。刘萌随即调取档案,并联络新市区民政局。
终究,在民政部门的合作下,刘萌拿到了田江的离婚协议书、离婚挂号请求书、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作为样本,依法托付新疆卓鼎司法判定所进行判定。
3月14日,此案再次开庭。
田家二朋友决心满满地来到法院,当听到判定成果后,二人傻眼了,判定成果显现:房子买卖合同、房子过户协议上"田江"的签名与供给样本的笔迹是同一人书写。
田家二朋友对判定成果表明质疑。当法官把作为判定样本的离婚协议书放到田江面前时,二人缄默沉静了。
近来,新市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定,被告田江持续实行《房子过户协议》《房子买卖合同》,帮忙原告高海处理涉案房子的过户手续,驳回高海其他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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