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1-16 1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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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山西督查委员会呼之欲出,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七、古代中国是怎么搞督查的?

    中国古代的督查准则源源不绝,首要有御史准则和谏官准则构成,其间御史准则是其骨干内容。御史准则发源于秦汉,定型于隋唐,完长于明清,影响至现代。

    先秦期间:

    战国期间,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显着的督查功能。

    秦朝期间:

    秦代开端构成准则,以后便变成历代的一项主要政治准则。在中心唐山婚纱摄影哪家好树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御史府为其官署,把握全国文书和督查。在当地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担任督查郡内各项作业。

    西汉期间: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紧密。在西汉,中心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心督查之职。在当地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派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心对当地的操控,全国分为13个督查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督查官,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督查业务。

    东汉期间:

    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展。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督查机关。它与位置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殿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

    把全国分红13个督查区,包含1个司隶(中心直辖区)和12个州。每州置1刺史,用以督查当地政情、受理案子、查核官吏。因为事权稠浊,后来刺史逐步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当地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当地的效果,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督查区变为行政区,当地的督查准则便根本分裂。

    魏晋南北朝期间:

    各朝的督查安排名字纷歧,但体系与汉代一样,亦有有些改变。魏晋时,御史台不再从属少府,而变成由皇帝直接把握的全国性的督查安排。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因为督查长官权势日大,呈现了防备督查官员犯法不尽职的规矩。群臣违法,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

    隋期期间:

    隋代时,中心的督查安排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督查御史,共12人,专掌握外出巡察。

    唐朝期间:

    唐初,中心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初全国分为10个督查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督查御史1人,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展了督查安排和御史的权利。御史台享有一有些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子。谏官体系在唐朝也趋于齐备。

    宋朝期间:

    宋代督查安排跟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开展而加强。中心沿用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当地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声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变成皇帝在当地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务等,也负有督查州县的职责。为确保督查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历,宋代明确规矩,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

    元朝期间:

    元代中心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一品,“非国姓(蒙古贵族)不以授”(《元史·和平传》)。还在江南和陕西特设行御史台,其安排与中心御史台一样,作为中心御史台的派出机关。这是元代督查准则的严重开展。全国分为22道督查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即督查御史)常驻当地,督查各道所属当地官吏。 

    明朝期间:

    中心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表里百官之司”。都察院设摆布都御史、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下设13道督查御史,共110人,担任详细督查作业。督查御史虽为都御史部属,但直承授命于皇帝,有独立进行纠举弹劾之权。明代还树立御史出使巡按当地的准则。出巡之官受皇帝之命,可兼管当地别的业务。担任总督和巡抚的官员,其权利比通常巡按御史要大,有“便宜从事”之权。都察院除履行督查权外,还握有对严重案子的司法审判权。战时,御史监军,伴随出征。

    清朝期间:

    清代督查安排沿用明代,又有所开展。在中心,仍设都察院。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清代都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他与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主要官员一起参加朝廷大议。都察院下设15道督查御史(清末增至22道),专司纠察之事。到宣统年间,新内阁建立,都察院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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