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8-18 18:11:44
  • 阅读(8605)
  • 评论(8)
  • 民警核实户籍信息。 通讯员 陈勇 摄

      荆楚网音讯(通讯员欧阳才智、陈勇)为了进厂打工,四川籍女子小芳便假充姐姐小英的身份信息骗领了身份证,这一“变身”竟长达12年。

      8月18日,小芳再次运用骗领的身份证,为其女处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被保康民警当场识破。

      8月18日9时许,小芳来到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户籍室称,她要为女儿上户口。“听口音,你是外地人。”民警询问道,“对,我是四川省江安县水清镇人,我嫁到你们黄堡镇了,仅仅我自个的户口还没迁过来。”

      民警接过小芳手中的有关材料,结婚证、出世医学证、爸爸妈妈身份证。“你怎样还在运用第一代身份证,并且仍是过期的?”民警核对材料时,发现小芳运用的是2004年10月28日签发的、有效期限为10年的身份证。

      “我的户口在四川,我下次回老家了就办。”小芳显得很严重,对民警的问话还含糊其辞,凭着工作灵敏,民警对小芳产生了置疑。

      “核对一下信息,你自个的出世日期?”“我是1985年…12月……”小芳居然答复不全自个身份证上的出世日期。“说实话,这张过期的身份证到底是谁的?”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小芳这才道出实情。

      小芳现年25岁,出世于1991年2月1日。2004年小芳停学在家,当年她只要13岁。“13岁算童工,工厂不要!”就这样,小芳为了能进厂打工,她就拿着家里的户口簿,假充姐姐“1985年12月22日出世”的身份信息,在本地公安机关骗领了一张身份证。

      尔后,小芳便运用这张身份证长达12年,先后用于打工、收取结婚证、处理准生证及女儿出世医学证实等。

      这次,她为女儿处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妄图再次运用这张身份证蒙混过关,不料仍是被仔细的民警识破。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小芳运用骗领别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分,并收缴代写论文冒领身份证一张。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2  收藏